个人消费借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途径的人民币借款业务,用途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借款等消费性个人借款。对于不同品种的个人消费借款,商业银行会采取不同的定价标准,但是总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是一样,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以借款风险作为定价核心。个人消费借款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商品的特殊商品,其转让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因此,从借款发放开始银行就面临遭受资金损失的各种风险,其中以信用分先最为重要,因此对借款人信用分先的度量是确定个人消费借款定价的核心。

其次,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个人消费借款定价就要覆盖风险、不畅各项成本和预算损失,又要让银行获得必要的收益,所以,这个价格应该是一个兼顾三性的均衡价格,最终实现共赢。

第三,以借款成本作为价格下限。利差收入是银行在个人消费借款方面的主要收入,所以个人消费借款的利率定价是其获取收益的唯一来源。商业银行要获取利差收入,首先就要弥补借款成本支出,因此,个人消费借款的定价应以此为下限,覆盖借款的费用支出、平均风险和资金成本,保证基本的成本收益均衡,实现银行的经营效益。

第四,以风险差异作为价格浮动依据。个人消费借款产品因用途、客户群体、借款方式、借款期限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风险。一方面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不同借款品种也因产品特点的不同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差异。因此,这就需要对不同种类的个人消费借款产品和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所存在的风险差异确定不同的利率浮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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