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来源:解放日报)
不少车主遭遇“充电刺客”
车主付先生最近在广州大道中沿途一处充电桩充电时,除了电费10元外,他还被收取了80元的“超时费”。付先生表示,该充电桩上并未公示关于超时占位收费的任何信息,仅在手机APP中有小字提醒。“我也是在充完电后感到价格异常,查看订单后才发现被收取了超时费。”
和付先生类似,不少新能源车主都遭遇过“充电刺客”。林女士是某新能源品牌车主,今年5月她去广州一家商场购物,当时车子就停在商场地下停车场的该品牌快充站充电,然后她就去商场里吃饭看电影了。当时她觉得车子在充电站充电停车,收费应该和一般停车场差不多,但没想到离场缴费时却吓了一跳:账单上2000多元的“超时占位费”让林女士心痛不已。自此以后,她每次给汽车充电都会在手机上关注进度,一充完电就立刻驶离充电站。
车企:“超时费”是为提高充电桩利用率
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十多座新能源车充电站了解到,为避免车主将车子停在充电站不走,几乎所有充电站都会收取超时占位费。大多数充电站的常规收费项目包括充电费、服务费、停车费三项,而在超时占位费收取上,各运营方的措施略有差异,其中车企自建的充电网络往往收费更高。
近年来,为打击“霸位”行为,提升充电桩的利用率,不少新能源车企纷纷对其品牌充电桩开收超时占位费。据特斯拉官网介绍,若以最高收费标准计算,一小时超时占位费将达384元,且上不封顶;而极氪汽车的充电桩,车主在非充电状态下累计占用充电位超过30分钟后,将按每分钟1元的标准收取超时占位费,每次50元封顶;小鹏汽车客服则表示,其自营充电站会为充电车主提供至少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若车辆在非充电状态下占用超过规定时间,则按1元/分钟的标准收取超时占位费;蔚来汽车客服则表示,其自营充电站超时占用费标准为0.5元/分钟,若充电结束后15分钟内仍未将车挪走将开始计费,上限每次50元。
律师:“超时费”应分情况对待
广东法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唐红炬表示,超时占位费的收取必须公开透明。“如果充电桩运营方没有尽到明显的告知义务就收取高价超时费,那这种做法就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认为,运营方应该区分不同的区域和路段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充电桩比较紧缺的区域,收取超时费的标准可以高一些,但如果某一地区的充电桩并不紧缺,车主充完电后没有及时将车开走也并不影响其他车主充电,那就不应该收取超时费。”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引导企业合理制定超时费标准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会长李绪进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现有的充电桩供需不平衡问题也进一步突出,公共充电桩被未充电车辆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提高充电桩利用率,近年来开收超时占位费的新能源车企和充电站越来越多,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调解。不过部分充电桩收的超时费用确实有些偏高。”
他表示,虽然收取超时占位费的初衷是好的,企业也有权自主制定合适的收费标准,但若费用过高也不合理。“想要解决充电站停车位被占用的问题,也不能光靠收超时占位费,还要统筹考虑充电站的建设进度和分布,持续增加充电桩供给,不论是公共充电桩还是私人充电桩都要加快建设,为车主提供更便捷的充电服务。”
他同时表示,目前充电桩超时占位费的收取标准主要由运营方自己来定,价格标准比较随意,建议相关部门引导企业合理制定超时占位费的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其他城市也相继对充电桩的超时停车收费问题进行规范。如《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指出,充电车辆在专用充电停车位充电完成后未能及时驶离的,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鼓励充电专用停车位安装智能地锁,开展预约充电业务;北京市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中提出,对占用电动车泊位和在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的电动车,停车场可以在单位时间收取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150%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