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自主开发和选用教育APP均需严格审核,向市教委备案,经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审核备案。各区教委、市属高校应坚持“非必要、不选用”的原则,从严选用,控制数量。市教委明确,教育APP应符合“双减”政策规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
教育APP入校须遵守一系列规定。例如,各校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与相关企业对接,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评先挂钩。同时,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APP,各区各校应在履行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使用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APP,应组织科学性、伦理性、安全性论证。
北京市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普惠、自愿选用、减负提质的原则,严格规范教育APP评议推荐管理。市教委将开展教育APP备案情况检查,在官方网站每半年动态公布教育APP黑白名单;及时公示核验通过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单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各区教委、各高校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教育APP检查和日常监测,发现应备案未备案、超标超范围使用、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广告、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师生、家长对教育APP问题线索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