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9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了14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南昌中支”)以及当事人12名,合计罚款90.2万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20年第3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警告并罚款46万元。

当事人周朝华对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并罚款2万元。

当事人熊波对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

当事人陈莉萍、李娥云、黄骏华、邹春莲对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当事人柯友瑞、邹雪芬对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20年第4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人保健康南昌中支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业务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人保健康南昌中支警告并罚款31万元。

当事人张素梅、揭勇对人保健康南昌中支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当事人罗磊、胡帅对人保健康南昌中支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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